请“私教”健身摔骨折健身馆被判担一半责
佚名
http://sports.qm120.com2015-07-18 18:03:04 来源:全民健康网
为了练出好身材,沈阳一位女白领请了私人教练,在健身馆接受量体裁衣的专业训练。不料,就在私教的眼皮底下,女白领从器械上摔下来,造成骨折。“你是自己坐地上的,并不是摔倒,和我们没关系。 ”涉事健身馆拒不赔偿,女白领将其诉至法院索赔7000余元。
健身踏板上摔下骨折
31岁的李晶(化名)是沈阳的一名白领,她平时打扮时尚,颜值颇高,可就是身材有些不理想。 2014年7月,她在沈河区一家健身馆办理了会员,会籍为两年,会费1199元。
健身几个月后,李晶发现自己的身材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。为了追求更好的身材,她又和健身馆签了一份《会员私教合同》。双方约定:由专业私人教练制定量体裁衣的专业健身计划,私教费为每节课160元,共38节课。
2015年1月20日,李晶在私教区健身时,从踏板上摔下来,倒在地上无法动弹。随后,健身馆的工作人员将她送至医院救治。经诊断为腰部、右踝软组织挫伤。9天后,李晶再次进行ct复查,经诊断为骶骨骨折,医嘱休息半个月。
法院判各承担一半责任
事后,李晶把涉事的健身馆诉至法院,索赔医药费等共计7000余元。庭审中,被告健身馆辩称,事发时,教练是在原告旁边的,原告是从踏板上一下坐到地上的,并不是摔倒。“我们当天带她到医院检查说没啥事。复查时再出现的问题,和我们没什么关系。 ”健身馆因此拒不赔偿。
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健身馆为原告提供私教服务,应该在原告能力范围内为其设计课程,并且由私教指导原告进行活动。现原告在被告处受伤,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综合考虑被告的过错程度、收费标准及其应尽的管理义务,法院酌定被告承担50%的责任。法院一审判决,被告健身馆赔偿原告医药费364元、误工费1012元。